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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关于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0-06-18 信息来源:开云(中国)Kaiyun·官方网站 点击数:

请老师根据要求填写完毕后,7月1日前,将纸质版签名后交到225魏老师处,将电子版发到邮箱576207739@163.com,主题为姓名+经费公开。注意:《信息公开一览表》的电子文档命名(文件名)必须与《汇总表》中该项目的编号一致(编号即为文件名,例如:gk2020060001.doc)。


各公司(部)、有关单位:

      根据浙江省监察厅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、浙江省教育厅、浙江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<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>的通知》(浙监〔201232号)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贯彻执行<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>的通知》(浙教电传〔20131号)和《关于印发<开云Kaiyun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浙理工科〔201513号)文件要求,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每年须在各高校门户网站集中公开2次。现就有关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一、公开内容

公开内容包括《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1,下称汇总表)和各项目《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》(附件2,下称信息公开一览表)。

二、要求

1. 各公司(部)根据《汇总表》中涉及到的项目,通知项目负责人填写《信息公开一览表》。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项目合同(任务书)等填写经费预算及相关栏目,经费支出情况请查询计财处财务管理系统的实际支出认真填写(查询方法见附件3、附件4),项目负责人需对《信息公开一览表》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
若《信息公开一览表》中经费预算栏目与项目合同(任务书)有不一致的内容,可根据实际做适当调整。

项目负责人填写好《信息公开一览表》后,请在73前将纸质材料(签名确认后)和电子版交给所在公司(部)科研秘书。

2. 各公司(部)审核、汇总后,将《信息公开一览表》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交至科研院(zhangyuanhong@zstu.edu.cn);材料报送截止日期:202073

要求:《信息公开一览表》的电子文档命名(文件名)必须与《汇总表》中该项目的编号一致(编号即为文件名,例如:gk2020060001.doc);纸质版《信息公开一览表》顺序应与《汇总表》中顺序一致。

请各公司积极配合,做好解答。项目方面问题请汇总后与科研院综合办公室联系(86843278);经费支出方面问题请与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科联系(86843159)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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